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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 |
專業助理(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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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額 |
1名(候補:至多2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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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有效期間 |
115年5月7日至115年5月14日(共計7天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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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 (含積極及消極資格條件,請依「教育部約用人員人事管理要點」第五點與第六點規定予以載明;如屬須具備英語或其他外語資格之職務,請併予敘明) |
一、 具下列資格條件: (一)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、所,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、所畢業,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。 (二)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、所,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、所畢業,得有學士學位證書,並具有 (三) 具基本文書或公文處理、電腦操作能力者。 (四) 品行端正、認真積極且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,並能團隊合作、配合業務需求調整者。 二、 無下列情事者: (一)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。 (二)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,曾犯內亂罪、外患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。 (三)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,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。 (四)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,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,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。但受緩刑宣告者,不在此限。 (五)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,尚未撤銷。 (六) 大陸來臺人士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。 (七) 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、領用大陸地區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。 (八) 本部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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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 (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) |
一、 督導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二、 公共圖書館多元閱讀計畫、閱讀設備升級整體計畫 三、 辦理圖書館事業貢獻獎 四、 本司國會業務手冊相關事項 五、 中文譯音標準訂定及配套措施推動事項 六、 國內正體字政策推廣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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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址 |
教育部終身教育司(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2樓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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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 (報名方式、須檢具文件、工作期間、薪資、候補名額及候補期間、聯絡人、聯絡電話及地址、相關注意事項等資料說明) |
一、 報名方式: (一) 請於115年5月14日前,填妥「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」,簽章後以電子檔(Word及PDF)傳送至noon6811@mail.moe.gov.tw,另將報名資料紙本1式6份寄送(或親送)教育部終身教育司。未依規定報名者(包括報名逾期、報名資料不齊全、應徵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),恕不受理。 (二) 應送報名資料:
二、 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,擇優通知面試。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,所送資料亦不退件。 三、 為維護甄選公平性,嚴禁各種請託關說,違者一律不予錄取。 四、 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,得予從缺。 五、 工作期間:依簽訂聘僱契約內容(試用期間為3個月)。 六、 薪資:288薪點(月支報酬新臺幣40,060元)起。 七、 職前年資採計: (一) 曾任公立機關(構)學校、公營事業機構、行政法人或財團法人,其工作性質相近、服務成績優良且連續任職滿1年之年資,得予按年採計提敘薪級。 (二) 曾任民營事業機構,其工作性質相近、職責程度相當(應達擬任職務職責程度最低薪點以上之薪資標準)、服務成績優良且連續服務滿1年以上之年資,得按年採計提敘薪級。 (三) 前開職前年資之採計,併計至多以提高5薪級為限。 八、 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,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。 九、 本案聯絡人:蔡忠武先生,聯絡電話:02-7736-6801,聯絡地址:10051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2樓(教育部終身教育司)。 |
填寫公告內容相關注意事項:
1.請用人單位以Moeall電子郵件發送方式,於部內公告周知,並將公告內容送本部人事處刊登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(人事處係協助各單位刊登職缺甄選公告,對於公告內容及其衍生之相關責任,由各單位自行負責),或自行刊登於本部官網首頁、其他就業網站。
2.公告期間至少3日以上,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辦理。
3.專業助理(一)薪級之核敘,最高晉敘至472薪點為限。倘用人單位經審慎評估後,須進用具合格之博士學位證書者,應於「資格條件」欄敘明,未來始得晉敘至480至520薪點。